释义 |
法律分析:通话录音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就可以作为证据。首先通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以及被胁迫的情况下被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再者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即被录音的人必须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如果录音是未经对方同意,但只要没有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该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