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一、婚后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父母对离婚孩子的房产归哪个 离婚判定父母购房的归属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则为其子女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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