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以下这些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第七百一十四条、第七百一十五条、第七百二十一条、第七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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