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不履行算是诈骗吗 |
释义 | 1、单纯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算是诈骗。 2、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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