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派出所处理偷盗流程如下: 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 证据 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 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 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 犯罪嫌疑人 。 5、破案。根据掌握的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进行 逮捕 。 6、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对 盗窃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