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中房产怎样确定归属 |
释义 | 涉外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时,首先会考虑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判断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房屋会归产权登记人所有,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