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股份公司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3、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责任;4、不得抽回出资;5、出资填补责任;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风险提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请求法院撤销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知情权、查账权;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5、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1条3款。(股份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6、请求回购权;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7、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除外);9、以股东名义起诉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权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时的起诉权;10、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1、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12、股利分配权;13、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权;14、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权利义务有以下这些:(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以下这些:(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出资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股东的义务有什么 股东有下列义务:1.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2.遵守公司章程。3.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4.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5.特定情形下的表决权禁行义务。6.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风险提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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