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二)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四)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五)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六)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七)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八)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九)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公证的必要 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公证的必要性取决于自己,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 二、分割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办 分割离婚财产公证的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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