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未能实现抵押权时,如何解决纷争? |
释义 | 如何处理无法偿还房屋抵押贷款以及开发商抵债房的过户问题。当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法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时,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以偿还债权并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对于以房屋抵债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当当事人无法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时,可以采取以下解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采取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申请人即抵押权人的债权,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得到满足。 一、房屋抵押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 房屋抵押贷款还不起,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屋。 抵押房屋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开发商抵债房如何办理过户 以房屋抵债偿还债务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时提交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拓展延伸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结语 抵押权人可以采取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申请人即抵押权人的债权,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得到满足。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需提交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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