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被拘留后应当告知其权利,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但是,如果嫌疑人的身份无法确定或者逃避通知,可以适当延长通知时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告知其权利,通知其家属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发通知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被拘留的人,如遇特殊情况,通知家属或者其他指定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的,可以适当延长通知的期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被拘留的人在被释放或者逮捕之日起三日内没有收到通知书的,可以要求查看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总结:嫌疑人被拘留后应当及时告知其权利并通知家属或其他指定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通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嫌疑人在被释放或者逮捕之日起三日内没有收到通知书,可以要求查看有关记录并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