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工程索赔程序具体如下: 一、索赔的提出。 二、索赔资料的准备。 三、索赔文件的提交。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五、发包人的审查。 六、协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工程索赔条件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为: 1、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程序。 2、施工准备检查。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3、中间产品与原材料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按《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中间产品与水泥、钢材等原材料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作好施工记录,并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自己抽检的资料,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发现不合格单元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单元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量缺陷要记录备案,进行统计分析,并记入相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6、施工单位应按月将中间产品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报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汇总后报质量监督机构。 7、工程外观质量检验。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有哪些索赔的时限?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规定,承发包双方互相索赔的时限为30日,过期不索赔对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该30天为除斥期间,过期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直接丧失了索赔的实体权利,对方不在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权利人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但因为实体权利已经丧失,法院不会保护权利人的实体权利。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 2.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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