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抚养权争夺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主旨是: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需要突出自己的有利因素,如良好的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等,并找出对方的不利因素,如不良嗜好、传染病等。同时,要争取孩子的愿望,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解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法律分析 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有利条件:无再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父母生活等。 不利条件:患有严重的不宜抚养子女的重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家暴、酗酒等。 总结: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取证: 一是我方条件更优,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二是对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不利因素; 三是孩子本人更愿意随我方共同生活。 简单概括就是:我方条件好,对方条件差,孩子喜欢我。 二、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一)突出己方有利因素 1、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可收集工资表、学历证书等。 2、子女长期跟随自己或者父母生活。可以找(村)居委会、子女就读学校等出具证明,找邻居提供证人证言,为孩子购买衣服、书籍的票据等。 3、自己居住地就学条件便利,方便子女就学。可提供教育部门公布的学区划分信息等。 4、自己无再生育能力的证明,如医院诊疗记录等。 5、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子女的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6、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自己父母长期带孩子并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的证明,如自己父母的健康体检报告、原告照顾孩子的承诺等。 (二)找出对方的不利因素 1、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如因赌博被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就诊记录等; 2、对方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影响孩子成长的。如医院诊断记录。 3、对方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如邻居证言、聊天记录等。 4、对方有家暴史等。如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调解记录、伤情鉴定、邻居证言等。 (三)争取子女愿意与自己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了,平时要多与子女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主动选择与自己共同生活。 同时,应防范对方趁自己不备把孩子接走! 一般来说,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结语 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来支持我们的主张。这些有利条件包括无再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等。同时,我们也需要找出对方的不利因素,如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以突出我们的优势。此外,我们还应该注重孩子的意愿,与孩子进行沟通,让他们自主选择与我们共同生活。最终,在法院的判决下,综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妥善解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过收集相关有利证据,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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