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几种方式 |
释义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拍卖是指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招标是通过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使用权;挂牌是在土地交易场所公布交易条件并接受竞买人报价;协议出让则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土地使用者。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 3、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拓展延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与程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与程序是指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符合条件的使用者的一种行政行为。目前,我国主要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协议出让等。具体的程序通常包括发布出让公告、报名参与竞买、资格审查、竞买活动、成交确认等环节。不同的方式和程序在适用范围、竞争性、公开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旨在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竞争。政府部门在进行出让时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主要包括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这些方式在保证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公平竞争方面各有特点。政府部门在进行出让时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55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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