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委托司法鉴定会被接受吗 |
释义 | 司法鉴定是可以接收个人委托鉴定的,个人委托司法鉴定时,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是不受理的。 一、眼部伤害司法鉴定是怎样的程序 眼部伤害司法鉴定的程序是: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5.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二、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什么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三、司法鉴定会和保险公司串通吗 一般不会,否则涉嫌违法犯罪。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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