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套房贷款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需要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用户,银行可以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而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可以暂时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另外对于公积金贷款,早已经发布政策叫停了第三套房贷款的权利。住建部等四部委在2010年就联合下发了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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