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写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没有写工作地点的劳动合同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则有效。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由于工作地址属于《劳动合同法》强制规定应当具备的条款,所以对工作地址约定不清的,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员工的工作地址,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使用欺诈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时,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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