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房产签约流程和手续的详细步骤及要求。包括置业顾问的审核、签约确认单的填写和确认、财务审核和交款、销售助理的录入和打印合同、贷款合同的办理、房屋登记和产权证办理等。同时,委托公证的办理也是必要的。总队提供委托书格式,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法律分析 一、房产签约流程是什么 1、需置业顾问做好签约准备; 2、要预约客户,并通知须带的资料和房款; 3、置业顾问审核客户购房资格; 4、置业顾问填写《客户签约确认单》; 5、客户确认签字、置业顾问签字; 6、执认购单、确认单至销售经理审核; 7、销售经理确认签字并收回认购单; 8、置业顾问执确认单带客户至财务室交款; 9、财务审核,开出购房款; 10、财务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11、置业顾问执《客户签约确认单》、购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POS单至网上签约处; 12、销售助理录入并打印合同; 13、客户签约; 14、销售助理在《客户签约确认单》签字; 15、销售助理执确认单交财务录入销售系统; 16、财务录入确认单,并交开发商助理存档。 二、房产签约手续有哪些 1、对于购房需签订以下合同:商品房(住宅及有产权车位)购买合同和补充协议(一式五份);地上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合同(一式四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停车场车位管理协议、业主临时管理公约及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均需到合同签订现场签字并按手印,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2、需按揭贷款合同:总队机关干部按揭贷款银行选择指定银行,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本人及配偶均需到贷款银行办理,如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3、需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选择按揭贷款的买受人需办理)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4、需房屋分户产权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房管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5、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上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需到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如买受人(含共同买受人)不能前往,需办理委托公证。 6、委托公证: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签订,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宜;办理房屋预告、预抵押、转抵押、正式抵押登记事宜;办理房屋分户产权证、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事宜;委托书格式由总队统一提供,相关授权事项不得删减。 结语 房产签约流程繁琐,需经过多个环节,包括预约、审核、签字等。购房需签订多份合同,如购买合同、物业服务协议等。同时,涉及到按揭贷款、抵押登记等手续,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理委托公证可解决无法亲自到场的问题。购房者需注意合同内容及相关手续,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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