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
释义 | 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一、总包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投标有效期是多长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投标的有效期也是可以大致确定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没有规定具体时限。投标有效期起始点为投标截止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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