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分以下情况: 1.对于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对于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