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
释义 | 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构成条件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构成条件: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行为人犯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涉黄会判几年 涉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当事人卖淫,为当事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犯罪构成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当事人,这里的当事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当事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当事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当事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由此不难看出,介绍行为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 既不同于引诱,又与容留有异。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或者告知嫖客何处有卖淫服务等,均可认定为是介绍行为。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