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法典里是不存在单方面离婚这种说法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起诉人可向管辖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人写好起诉状,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准备好。然后起诉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把起诉状的副本发给被告。法院会进行排期并向双方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对案件作出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