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带诉讼状,格式与第一次的写法是一样的,但是内容有所区分,第二次需要阐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起诉方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其起诉理由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