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计旷工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应该看用人单位对旷工的具体规定,如果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予以辞退。 一、无故不来上班属于旷工吗 无故不来上班是属于旷工的。劳动者如果事先请了事假或者病假等的,且经用人单位同意,不算旷工。如果没有事先请假,无故缺勤的,算旷工,可由单位依照其规章制度给予其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辞退该劳动者。 二、旷工辞退是否会记入档案 旷工辞退不会记入档案。 一般企业是委托档案管理机构托管的没有影响,如果是国企或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有权管理档案的,劳动者旷工离职,用人单位可能会记录在人事档案里。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旷工的情况有以下五种: 1、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请假期满,不续假而逾期不归的; 4、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旷工三天可能面临公司规章的罚款处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旷工两天导致实际情况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无违法违规行为,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应该全额支付工资。 三、劳动法对无故不上班怎样处理 如果因为无故不上班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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