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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分户怎样办理
释义
    办理诉讼离婚分户的程序如下:
    1、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户手续;
    2、如果户籍准备迁出,还会要求提供迁入证明;
    3、迁入证明一般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然后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派出所会出具迁出证明信,会把迁出证明信签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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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