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分户怎样办理 |
释义 | 办理诉讼离婚分户的程序如下: 1、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户手续; 2、如果户籍准备迁出,还会要求提供迁入证明; 3、迁入证明一般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然后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派出所会出具迁出证明信,会把迁出证明信签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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