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分歧时如何解决?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时,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以达成最符合孩子利益的结果。同时,全职妈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子女抚养权的认定标准等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当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时,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以达成最符合孩子利益的结果。有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其获得孩子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一、全职妈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全职妈妈争抚养权可以:1、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生活环境。2、锻炼身体,避免患上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3、多与子女交流沟通,共同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子女抚养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结语 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时,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以达成最符合孩子利益的结果。对于全职妈妈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锻炼身体、多与子女交流沟通等方法来提高自己的抚养权。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需要考虑父方和母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以及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的影响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