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拒还彩礼钱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彩礼是否返还应以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依据,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返还,已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但有特殊情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返还。人民法院应支持返还主张。1、女方不返还彩礼可以与女方协商或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除一些特殊情形外)。 2、特殊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对方要求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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