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子女的探望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如何行使孩子探视权 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确定。探视权也叫探望权,探望权与抚养权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同时成立。探视权是自然享有的,不用法律来确定,因此所需确定的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对于探望的时间和方式,首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由法院来确定,一般法院会决定一周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如果探视不利于孩子的生长,会中止探视权,但是不会取消。 二、女方没有抚养权能不能把孩子送过来 女方没有抚养权是能把孩子带过来。这种行为一般称为“探望”,但未经另一方许可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且探望的具体方式、时间等相关问题,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结婚后新婚姻探视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