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生父母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送养子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 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 一、收养小孩有什么条件啊? 收养小孩被收养人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生父母什么条件下可以将亲生孩子送养 生父母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将孩子送养。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送养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