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了争夺抚养权,我给孩子购买了保险,这样的优势是什么? |
释义 |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特殊情况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可允许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特殊情况下可优先考虑;父母条件相同时,可考虑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情况;十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可被准许;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有特殊情况应予支持;父母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应被准许。 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结语 根据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可以考虑子女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会优先考虑一方已绝育或无其他子女的情况。同时,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子女,也会优先考虑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条件。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最后,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该给予支持,同时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应该得到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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