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开始审查。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申请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受理、申请复议、然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最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要从收到书面异议当天开始的十五日内开始审查。如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判决或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强制执行流程:一般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程序通常是: 1、申请。当事必须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 一方不履行的,那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 通常有六个月的执行期限,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倪爱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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