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下来原告可以撤诉吗,2023最新的规定 |
释义 | 判决书下来后原告不能撤诉,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在起诉立案前或判决宣告前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但一旦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就不能再撤诉,只能通过上诉进行申诉。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即被撤销。是否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分析 判决书下来后原告不能撤诉。 要撤诉就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在宣告判决之前,在这两个阶段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并且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 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 但在判决过后,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便不能撤诉。 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判决书下来,原告就不能撤诉。只有在起诉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的阶段,原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会裁定是否准许撤诉。但是一旦判决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就不能再撤诉了。此时,原告只能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包括驳回上诉、改判、撤销或变更原判决等。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准许与否,由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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