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开信息资料是指应当向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和公众公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 在日常的生活中,政府的每一项决定和政策都与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所以公民也有了解政府政务信息的权利,政府机关也需要将政府的信息和履行职责的过程及时、准确的公示给每一位公民,如果任何的机关和个人要剥夺公民的知情权,我们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对上述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执法信息。 综合上述,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