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中止给付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抚养费可以中止给付的。但有前提条件。例如,父母具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抚养费。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可以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中止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可以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二、离婚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付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全部。 三、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费能减少吗 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 一般出现下列情形的,抚养费可以少给: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4、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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