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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判刑制度概述
释义
    盗窃罪的判刑方式有三种: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等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盗窃行为。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的判刑方式有哪几种
    1、盗窃罪判刑的方式有三种,盗窃罪量刑的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二、盗窃罪的客观表现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如果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尔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秘密窃取,要以盗窃论处;如果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的仍构成秘密窃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秘密取财的,也为秘密窃取。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窃取财物的过程中,只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秘密窃取。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如果行为人已明知被他人发觉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犯罪的也而据其行为的性质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至于其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采取撬锁破门、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盗窃;有的是在公共场所割包掏兜、顺手牵羊进行盗窃;等等。但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本罪的盗窃行为。
    结语
    盗窃罪的判刑方式有三种: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节,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盗窃罪的客观表现主要是秘密窃取,即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无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本罪的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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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1: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