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期间申请海外工作需经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刑事诉讼中,对于被拘留、被逮捕、被监视居住、被取保候审等人员,……不得离开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必须离开的,应当经过讯问后报请批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条:“被取保候审人员申请出境、海外定居、长期居留的,应当向原审刑事案件承办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原审刑事案件承办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本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申请海外工作,需要经过法院批准,否则将违反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