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要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
释义 | 男方跟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一、离婚需要直接去民政局吗 离婚不一定直接去民政局 首先,我国目前只存在以下两种离婚方式。 第一种,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诉讼离婚:离婚意愿无法一致,财产等相关问题的处理亦无法一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书是指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因此,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一个是司法判决,一个是行政确认,体现了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二、男女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夫妻感情不和怎么办啊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通过双方加强沟通处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离婚处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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