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债不还法院的处理方法: 1、对于真正没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虽然法院会暂时暂停执行程序,但可以一直查封债务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后再查封; 2、有能力偿还恶意债务的,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采取一些限制措施; 3、对于恶意转移或隐瞒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撤销其转移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方式对债务人进行刑事处罚。对于欠钱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