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未还,借条在手,怎么办? |
释义 | 借条欠款处理方式:协商、申请支付令、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民间借贷证据包括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交付凭证、借款用途证明、利息支付证明、逾期利息证据、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证据、付款付息凭证。 法律分析 一、有借条的欠钱没有还怎么处理 1、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处理。 (2)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①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②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③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向法院起诉处理,必须要在诉讼范围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结语 在处理有借条的欠债问题时,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或向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担保证据、交付收款凭证、借款用途证明、利息支付证明等。如有债务人下落不明,还需提供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付款付息凭证也需要提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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