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第八步】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九步】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适用权。土地征用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适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集体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需要盖什么章? 有三处需用章: 一是证书左页的右下角,加盖的是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登记专用章,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二是证书右页的左下角,加盖的是发证登记机关的公章或该机关土地登记专用章,如:“×××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专用章”。 三是证书右页的右下角,加盖的是证书监制机关的管理专用章,自1999年1月1日起,使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土地需要哪些报批程序 征地的流程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和实施程序,具体来讲: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2、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在补偿方案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补偿款需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做法是: 1.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农村征收土地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包括: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土地使用证不办行吗?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使用证应当办理,土地所有权证的功能不仅是反映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更重要的体现在权利保护上。由于土地证书只能由权利人持有,且权利人因处分使用权而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利证书。权利人自己处分物权、土地使用权时,也将因为缺少权属证书而无法登记,无法行使自己的物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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