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有没有效 |
释义 | 夫妻共有房屋可在婚姻期间协议分割,但若写入离婚协议且未登记离婚,协议无效,需先登记。如无共识,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一方起诉离婚且对方不同意,分割约定仍无效。 法律分析 婚姻期间,共有房屋的分割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若该约定写在离婚协议中,且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则整个协议无效,其中的房屋分割约定也无效。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才有效。若双方未达成共识,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一方选择诉讼离婚,则对方不认可的分割约定仍无法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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