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欠债没钱还被起诉了,做了牢,刑满释放了,债主还能拿我怎么样? |
释义 | 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产生刑事责任的,所以不会坐牢。但是如果涉及到诈骗,、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刑期,而且法院会追缴违法所得,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判决犯罪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而且就算判刑了,又刑满释放。 欠钱仍旧需要归还,如果不还,被害人还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欠钱依旧不还,会被法院、银行列入老赖名单,除正常生活外,贷款、做生意、坐高铁、住宾馆、旅游、子女参军工作都会受到影响,还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具体看欠钱多少,以及拒不执行的情节。同时,律师整理的法律依据如下:《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我欠债没钱还被起诉了,做了牢,刑满释放了,债主还能拿我怎么样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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