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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的政府预算由什么组成
释义
    我国的政府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构成。
    我国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
    预算体系是指各级政府预算构成的整体,我国预算体系的构建与政权结构的变化是保持一致的。我国的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两部分组成,而地方预算又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县(自治县、市)预算和乡镇预算。
    个别大省或自治区在较大的城市或自治区增设一级预算。
    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反映,它体现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特定时期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预算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
    它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生活乃至国家行政管理中被广泛采用。就财政而言,财政预算就是由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个财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
    中央财政预算是国家一级预算,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具体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
    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人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和补助支出的数额。
    中国国家预算的编制除了力求体现完整性、可靠性和公开性等一般原则外,还根据社会主义的特点坚持以下原则:
    ①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原则。国家预算规定年度国家财政收支的来源和规模,反映社会主义客观经济规律,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正确处理国家预算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系的原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社会主义国家有计划地组织、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重要手段,
    它规定着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各部门预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部门预算支出为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本条第二款所称基本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称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本级预算拨款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反映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具体办法,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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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