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嘉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浙委办[2004]75号 第三条 第一款省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浙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第二款市、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在本辖区内的实施及本辖区内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 二、嘉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办理条件 (一)申领人应当符合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所承担工作所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在本省居住的非本省当地户籍的境内人员。 (二)需提供用人单位签署的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嘉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什么时间办理 具体地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东升路1042号)2号楼5楼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1:3014:00-17:00 四、嘉兴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办理材料 《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在受聘地的居住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