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对强拆违法性的影响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订征收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不执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否则征收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可通过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利用裁决违法无效的情况请求国家赔偿,同时可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以拖延时间。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批准后,可以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被强制拆迁怎么办 1、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 2、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3、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4、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5、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被拆迁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强制拆迁。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在拆迁前可以采取谈判技巧、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并在诉讼期间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等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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