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生前立的遗嘱需不需要要办继承公证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嘱的种类及办理遗嘱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包括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及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遗嘱信托。遗嘱的办理需要经过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内容,而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文章也提到了父母生前立的遗嘱是否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的问题,指出父母生前立的遗嘱可以不办理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 一、父母生前立的遗嘱需不需要要办继承公证 1、父母生前立的遗嘱可以不办继承公证。 2、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父母健在是否可以立遗嘱 1、可以立遗嘱,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2、立遗嘱可以是父母双方或者是健在的一方,但是父母都健在一方单方立遗嘱情况也是存在的,父母单方可以立遗嘱,但是只能对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立遗嘱进行分配,而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父母单方是无权立遗嘱的, 结语 遗嘱的办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不是所有遗嘱都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父母健在时也可以立遗嘱,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并且符合法定要式。立遗嘱时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避免留下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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