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规定,父母负有赡养子女的责任,离婚后依然存在。如果子女已经独立成人或者在抚养过程中产生了不良行为,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抚养义务。但是,父母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一般是不具有返还权的,除非双方达成协议或者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子女由实际抚养人抚养。父母对子女共同抚养负有保障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父母有养育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的监护和抚养应当维护未成年子女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诉讼案件几个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离婚后,子女已在抚养人所在地就读学校且父母双方未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的,由实际抚养人享有指定子女就读学校的权利。离婚后子女所需抚养费用应当由实际抚养人负担,并应当结合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 如果双方均已履行了约定的抚养义务,不得再要求另一方返还之前的抚养费用;如果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终止抚养义务,应当按照实际抚养费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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