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法院在做出了审判后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确定管辖权时会需要根据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等方面来确定,法院所具有的审判权具有一定的规定,当对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做出了判决后,那么无管辖权做出的判决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