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期债务需要怎么偿还? |
释义 | 1、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需要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债权证明或者法律文书等,公司宣告破产之后,破产管理人拟定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法院裁定认可之后,就会按照债权清偿顺序,依次分配,破产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时,法院就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持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办理公司注销登记。2、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28条,如果公司(指宣告破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实施有《企业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将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对公司债权人而言,当公司资不抵债,无力还款时,要想尽可能挽回损失的,举证证明债务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从而要求股东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是一条可选的方式。但证明债务公司财产混同并非易事,必要时最好咨询律师,尽可能收集到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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