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物品数量来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量较大的物品将处以较长的有期徒刑并罚金。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主要区分于走私毒品罪和制造毒品罪共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对象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而共犯则是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并提供制毒物品。单位犯罪的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处罚责任人员。 法律分析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1、犯走私制度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0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是什么 1.区分走私制毒物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只限于制毒物品,即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后罪对象则是一切毒品; 2.区分走私制毒物品罪与制造毒品罪共犯的界限。对于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的,应当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根据刑法第3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结语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判刑标准根据数量的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犯罪量较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数量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并提供制毒物品,则应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走私制毒物品罪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走私制毒物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者指制毒物品,后者指一切毒品。对于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并提供制毒物品的行为,应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五十五条 涉及追究毒品犯罪的司法协助,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五十四条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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