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但对救灾、扶贫等公益赠与或公证合同不适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近亲属、不履行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该赠与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 二、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 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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